别让校长“封口令”扭曲家校关系 

时间:2024-09-24 09:31 发布于:观察频道编辑:张立美  来源:扬子晚报

9月21日,广东省普宁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校长在召开家长会时,他公开告诫家长“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23日上午,普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经调查该情况属实,已要求该校长做检讨并向家长道歉。(9月23日极目新闻)

“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校长此言一出,家长傻眼,舆论哗然。这也暴露出当前部分中小学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家校协同育人中存在家校关系扭曲和家校权利失衡现象。

从法律角度说,家长和学生都享有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学校的不当、违法办学行为、管理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教育部在2012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包括“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在今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指出,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学校。

由此可见,校长告诫家长“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变相给家长下达“封口令”,实质上逾越了家校边界,扭曲了家校关系,间接剥夺了家长的批评权、监督权,侵犯了家长的合法权利。

实际上,如果真有家长恶意造谣,编造谣言损害学校声誉,一方面学校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另一方面,相信其他家长、师生、校友也会主动进行反驳,维护学校声誉,根本不需要校长发动家长对其“群起而攻之”。

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家校协同育人中,学校、老师和家长属于共同的教育参与人,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作为教书育人主阵地的学校和老师起到的只是主导作用,而非领导角色。学校、老师与家长之间需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学校和老师不能任性,不能按照上下级模式命令家长、给家长摊派任务,损害家长的正当权利。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标签: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