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抑,消弭争端
今年6月,四川成都的何先生在地铁上被两名女子误会偷拍,随后他在多个平台发布了遭遇,要求两名女子和地铁公司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近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宣判,被告的两名女子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此消息一经公布,引发了热议。
从判决书来看,法院支持两位女子向何某某道歉,但道歉方式和造成的影响有关。毕竟误会偷拍的第一时间,两位女子已经道歉并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予以补救,法院认为这已经足够。
的确,在处置此事时,她们有不当之处,言语也不够理智,让何先生蒙受了不白之冤。但是这个不当之处,毕竟不是很大,而且有着一定社会因素。因为如今一些不良电子设备的泛滥,导致偷拍女性成了典型的社会性问题,不少年轻女性为此很担忧,导致了误会的发生。此次事件中,两位女子在怀疑自身权益被侵害后选择报警,也是正常的做法。
而且,纠纷嗣后,两位女子未在网络、媒体等社会层面上散布信息,是何先生单方在网上诉冤。被要求当众靠墙站着确实很屈辱,但在网上大肆发布,也未必是最恰当的做法。
法院指出,“公共场所遇到冲突,应保持谦抑的姿态和对权利的尊重,秉持冷静或理智,用礼貌平和的方式处理问题”,这个说法很适合解决当下的很多现实冲突。
非原则性的问题上,何不退一步海阔天空?很多时候,胸怀宽广一些,反倒更让人尊重。
我们很赞同法院提倡的“谦抑”,如果在遇到冲突时,包括冲突方、旁观者以及管理者、执法者,都能保持谦抑的态度和方法,或许很多争端就不至于愈演愈烈,这社会也会少些戾气多些祥和,这也是文明、法治的一大进步。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项向荣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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