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追究也是正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时间:2025-05-28 14:58 发布于:观察频道编辑:王顾左右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5月27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北“孙小果”案主要涉案人员郭二娃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后判处其死刑。这起跨越三十年的案件,因其离奇的“纸面服刑”情节和司法腐败的深度交织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成为观察中国法治进程的典型样本。

1975年出生的郭二娃,在1994年持刀抢劫后逃亡,并化身煤老板隐匿。7年后被抓,却从看守所离奇脱逃,后涉嫌杀害举报人再次被抓。2007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郭二娃被判有期徒刑18年。2011年1月,郭二娃被批准保外就医,此后开始“纸面服刑”。其被判刑18年却服刑6年多就保外就医。郭二娃犯罪轨迹与“孙小果”案惊人相似——伪造病历、离奇脱逃、保外就医、“纸面服刑”。2025年1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以故意杀人罪等四宗罪名判处其死刑。

由于被害人和被告人双双上诉,此案并非终审,“迟到的正义”言之尚早。未来的司法程序,除了让被告人罚当其罪,为当事人讨回公道之外,正义的完整实现,还包括对案件背后权力失范的彻底清算。唯有将司法责任追究纳入正义的闭环,才能真正筑牢司法公信力的根基。

据媒体调查,多名公职人员因郭二娃“纸面服刑”事件被判刑,被判刑公职人员分布于监狱、检察院等单位,因受贿罪等被判刑一年半至五年半不等。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中也有这样一段:郭二娃长期无视国法……,服刑期间不思悔改,以金钱开道,收买公职人员,纸面服刑,严重危害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果然这世界从没有无缘无故的“离奇”。所谓的“离奇脱逃”,不过是一条由金钱铺就的“脱罪通道”。这和众多“纸面服刑”的类案并无区别:司法人员受贿后私放在押人员、医护人员伪造年龄证明或病情证明为脱逃制造条件……

相比起舆论聚焦、媒体事无巨细报道的郭二娃案、孙小果案等,与这些恶性案件紧密相联的司法腐败案件在舆论场上远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郭二娃的“脱罪通道”究竟是如何打通的?涉及哪些人、哪些罪、是否均已依法究责?这些关键信息,依然模糊。在“多人”“不等”等语焉不详中,我们看到的仍是司法腐败案件信息的不透明。基本信息都不掌握,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无从谈起。这些腐败个案是否罚当其罪、过罚相当,仍有诸多未知数。就算背后确实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为信息不透明,个案也难以实现预防和指引功能。司法的价值由此大打折扣。敢于自曝家丑、刀刃向内,才是对走在犯罪边缘的司法人员的预警和拯救。

司法正义的完整实现,必须包含对枉法者的责任追究。孙小果案、郭二娃案一再证明:若仅惩处罪犯而对其背后的腐败没有进行足够的清算,正义仍是残缺的。尽管司法责任制强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但实践中常陷入“有权无责”“有责无惩”“有责轻惩”或“选择性追责”“罚酒三杯式追责”等困境。郭二娃案中,证据处理瑕疵等问题未被及时纠正,直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司法纠错难的壁垒才被艰难攻破,暴露出常态化监督机制的缺失。

“司法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从云南到陕西,从孙小果到郭二娃,每一起离奇案件的背后,都是对司法体系的一次叩问。唯有将责任追究纳入正义的闭环,让枉法者与犯罪者同受审判,同步公开,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作者是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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