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禁令是否见效关键在落实 

时间:2023-12-07 15:14 发布于:评论频道编辑:刘天放  来源:东方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起施行,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澎湃新闻12月5日从江苏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当地在巡查中发现一家超市仍使用“生鲜灯”,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这家超市显然是“顶风作案”,而泰州开出的这张罚单,也是该市首张“生鲜灯”罚单。

据介绍,12月1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巡查发现,某超市仍在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超市人员在执法人员监督下拆除了“生鲜灯”。

根据《办法》,目前全国各地商超、菜市场等已陆续将“生鲜灯”替换。而如何让《办法》真正落地,就需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然而,不排除有个别商家只做表面文章,将“生鲜灯”改成遥控可调节光源,打政策“擦边球”。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有经营者表示,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但对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并不十分清楚。可见,还是存在对更换“生鲜灯”不了解、行动缓慢甚至变相对抗等问题。

以前,“生鲜灯”在商超和菜市场里司空见惯。有人发现,商超里的生肉、果蔬等食材,明明看上去很新鲜,怎么买到手就“变色”了?其实就是“生鲜灯”带来的“美颜”效果,可见消费者苦“生鲜灯”久矣!是时候叫停这种利用“光学营销”的“坑人灯”了。

《办法》开始实施,仅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生鲜灯”涉及的商家范围广、数量庞大,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度不小,需要在后续监督检查中逐步落实。为此,需要加加大处罚,以起到震慑。

总之,“生鲜灯”禁令是否见效关键在落实,这需要加大排除力度,尤其是落实《办法》仍处于起始阶段之时,有关部门更要主动有为,由此才能将误导消费者的“生鲜灯”彻底“掐灭”。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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