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窑博物院召开文物安全警示教育暨“五一”安全工作部署会
4月25日上午,院长翁彦俊主持召开文物安全警示教育暨“五一”安全工作部署会,党支部书记邹媛、副院长黄勇出席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安保部全体工作人员参会。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文物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我省文物安全领域几起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部署了应对“五一”旅游高峰的安全工作。翁彦俊院长指出,要高度重视,吸取教训。根据《关于我省文物安全领域几起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的案例,按照《江西省“文物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实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御窑厂遗址保护区范围和祥集弄民宅可能发生的未批先建、火灾、盗挖等问题要保持高度警觉,防范未然;由文保部牵头重点排查未经审批擅自修缮、拆除文物,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并将新文物法相关学习内容发至单位工作群。邹媛书记强调,要加强学习,增强意识。我院是集考古、修复、展示、藏品、文保等一体的综合性文博单位,新文物保护法涉及我院方方面面,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照本部门职责,带领本部门人员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一是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全院要提高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重点关注博物馆在恶劣天气下有可能产生的问题,建立应急预案,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三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院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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