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络求助”拟入法,效果值得期待 

时间:2023-12-27 14:45 发布于:评论频道编辑:季萌  来源:东方网

12月25日,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制度,促使其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合作募捐中的责任,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12月26日光明网)

据悉,此次慈善法修改,备受关注的内容是,在附则中专门增加一条,对个人求助行为及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作出规定,一方面要求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另一方面明确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基于此,也就说,慈善法修正草案将填补个人求助立法的空白。此外,提高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是此次慈善法修改的重要内容。

许多案例说明,个人网络求助对于不少遭受大病危机的个人和家庭,可以说发挥了“雪中送碳”的作用。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9月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有超过500万人次大病患者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超20亿人次捐赠资金,筹款规模总计超800亿元。

但我们也看到,自慈善法实施以来,个人网络求助行为也存在一些乱象,一直饱受争议。比如,今年10月,成都2岁女童遭罗威纳犬撕咬事件中,家属就陷入捐款金额远超实际所需的争议。媒体调查还发现,某些提供众筹服务的平台,甚至雇员“扫楼”拉客,刻意“包装”病情,“卖惨”吸引眼球。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的症结:一是个别求助者可能存在骗取善款的嫌疑;二是相关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如善款使用的透明度等不明晰。也因而,在一次次的争议中,对个人网络求助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

事实上,现行慈善法相关规定为个人在一定范围内求助、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而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呈现规模化发展,在帮助大病患者筹集医疗费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同时引发公众质疑和负面舆情。在这一背景下,在法律层面对个人求助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作出更明确的规范,确实很有必要。

而此次提交审议的慈善法修改草案,可谓直击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环节。比如草案明确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平台需对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这就明晰了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同时,草案明确,从事这项服务的平台将受到严格审核和限制,这就意味着,平台的准入门槛大幅提升,所承担的责任也更大。此外,据了解,以此次纳入立法为契机,相关管理部门还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想方设法将众筹管理方案制定得更合理周到一些,比如引入医院、民政等力量辅助审核,将个人信息的发布纳入社会诚信记录,再如对于违规发布行为严肃追责,凡此种种,可以说,就能更大程度驱散可能影响公众善心的阴云。

当然,慈善法的修正纳入个人求助,主要是传递一种治理信号,为相关具体管理办法的出台提供上位法的依据。但无论如何,这次修法的效果值得期待,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势必得到更为规范的发展,部分困境患者通过网络发起个人筹款,也将变得更加公正有序、可靠有效。

来源:东方网

作者:季萌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标签: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