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债办医”损害“公心”
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配置各类设备资产,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举债搞建设,为什么是公立医院不可触碰的一条“红线”?众所周知,公立医院姓“公”。无论从救死扶伤的医疗公益属性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为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共资源的角度来看,公立医院都应坚持公益属性。然而,一些公立医院盲目追求“高大上”,以为设备越先进、楼盖得越高,创收就越多,遂不惜举债建设、负债经营。
举债就要还债——负债经营不仅强化了公立医院的逐利行为,还进一步影响了其公益性的发挥,“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便难以被根除。大医院的无序扩张更加剧了小医院的生存困境,让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受阻,令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进程受影响。
可见,管控公立医院的运营风险是一件民生大事。要压实“一把手”责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硬化”预算约束,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使收支管理规范透明。鼓励公立医院开展第三方评估,为医疗事业发展精准把脉,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不打折扣。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杨博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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