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厢看不雅视频被查,行使私权别“越界”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一男子在广州地铁车厢用手机观看不雅视频,目击者称其被带走,广州地铁警方已介入调查。面对记者采访,当地警方回应,违法要看达到什么程度,可能会罚款、批评教育。(12月18日 大风新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手机是移动电话,不雅视频带有淫秽信息,该男子在车厢看不雅视频被警方查处,是咎由自取。
当地警方的回应实事求是,处罚要结合具体违法情节,轻则警告,重则罚款、拘留。据报道,该男子观看不雅视频时没有外放声音,在主观意识上注意减少视频对他人的不利影响,客观上传播范围受限,传播效果不强,违法情节不重,社会危害后果轻微,如果警方对其警告处理,合法且合理。
但在车厢里公然观看不雅视频,无疑对车厢公共环境、秩序构成不良影响。车厢里人来人往,站在男子身边或者身后,就能够随机看到不雅视频。如果观看者不是成年人,而是辨识能力、自控能力较弱的青少年、儿童,那么视频可能对其心智有着潜移默化的伤害。
男子被警方查处,原因在于其未能把握个人言行在公共区域的权利边界,行使权利“越界”了。或许其认为观看不雅视频,是个人的自由权利,不给别人看,就无需担责;别人自愿观看不雅视频,与己无关。然而,一个人的言行在公共区域或场所里存在权利边界,不能侵犯社会、他人的利益,否则,不道德甚至违法,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此次事件中,男子被警方查处,在于其在车厢观看不雅视频有一定传播性,会对其他乘客构成不良诱导,危害公共管理秩序。
一直以来,在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里,可以看到不少乘客做出过不雅言行,比如,有人在地铁车厢里,衣着过度暴露,跳钢管舞,做出暧昧的神情和挑逗的动作,以此吸引眼球。殊不知,此举会招来其他乘客的不满和不屑。再比如,有人大声喧哗,穿着奇装异服,破坏车厢里安静的环境,给其他乘客带来惊吓。这些行为严重时会涉嫌违法,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利益,扰乱了公共区域的管理秩序,应该遭到制止和谴责。
减少社会个体在公共区域的不雅言行,一方面,行为人应该提升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认识到个人言行的权利边界,在行使权利过程中不能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另一方面,旁观者要对此说“不”,要勇于指责和批评,不能回避和沉默,必要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报警处理。同时,公共区域的相关管理者要加强巡查管理,及时制止、惩处不雅言行的行为人,让更多的人知晓个人权利的边界。
来源:红网
作者:许卫兵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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