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护士处方权”值得探索
近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深圳市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这意味着,专科护士也能拥有处方权。据报道,上海也预计于近期出台相关试点的政策文件,引发不少关注。
有必要重申的是,深圳此次“松绑”面向的是专科护士,即在某一特殊或者专门的护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专长的专家型临床护士,相当于护理队伍中的“特种兵”,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
在传统的医疗体系中,医师和护士各司其职、壁垒分明。但从具体的就医场景出发,在有限范围对专科护士“赋权”,其实有其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从专业能力看,一些高年资的专科护士一线经验丰富,他们对部分病情的理解,不比医生差多少,一些常见病的药方也相对固定;从医护效率看,简单的操作也得拿到医嘱,无疑会增加患者的等待时间;从行业发展看,适当地放权既分担了医生过重的压力,也有利于提升护士的职业认同。
凡此种种,最终都能归结到一点:解决医疗资源不足问题,改善群众的就医体验。这和深化医改的大方向无疑也是契合的。
事实上,在国外已有不少先例的情况下,开放护士处方权的呼声早已有之。早在2017年,安徽医改办就曾发文,明确提出:在医生的指导下,执业护士在特殊情况下,在高血压、糖尿病、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享有“处方权”;去年7月,经过为期一年的反复论证,华西医院通过了关于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工作的决议,成为全国首家护士处方权落地的医院。此次深圳更是率先在全国以立法形式迈出这一步,其标志性意义不言而喻。
创新与挑战往往是一体两面。加之医疗又是专业性极强的行业,不难想见,外界最直接的担心,就是背后的风险问题。从具体操作来看,深圳的探索也在审慎推进——首先,取得专科护士证书,需满足具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等三个条件;其次,专科护士要获得处方权,要经过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还要通过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终期考核。也要看到,基于医疗系统的复杂,改变传统观念并非一日之功,在畅通医护协作、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等方面,也有赖更加细致的配套制度,以实际成效回应公众关切。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高 维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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