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召开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7月18日上午,佳县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佳县文化馆召开,会议由县文化馆馆长高清波主持,副馆长李韶冉、白江龙,副科级干部刘炜昌,工会主席柴飞飞,各级非遗传承人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王万刚受邀参加会议并讲话。
李韶冉·副馆长
就佳县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汇报,并提出了2023年工作开展计划。
白江龙·副馆长
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学习了《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高清波·馆长
围绕《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中传承人履行的职责向传承人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扎实做好非遗传承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带徒授艺;
三是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交流活动;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并重,打造非遗文创产品,树立品牌意识,增强自身传承动力。
王万刚·副局长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传承人能够在坚守中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式和丰富载体,让非遗融入现代社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希望非遗工作者能够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抢抓新时代战略任务,探索发展“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文创”“非遗+研学”“非遗+电商”“非遗+乡村振兴”发展模式,赋予非遗鲜活生命,让非遗焕发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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