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检察院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献县特定的文化和地理“土壤”,孕育了史传久远、资源丰富、形态多样的文化遗产和珍贵的文物古迹。
检察机关如何能动履职,以司法力量助力文物保护,让千古文物在新时代再展芳华,是新形势下检察履职的新题目。献县检察院通过积极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让检察力量助力守护千年记忆。
献县汉墓群系西汉至南北朝时期河间王刘德及其子孙、乐成侯、中水侯等葬于献县境内墓葬的总称,现存39座汉墓总占地面积7万余平方米,陵域分布在县域内10个乡镇。1996年11月20日,献县汉墓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献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由于保护力度不够,岁月侵蚀以及人为因素,致使献县汉墓群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
为明确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社会公众对历史文物的保护意识,切实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2023年5月6日,该院针对经依法调查发现的献县汉墓群在保护、修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文保所负责人、河城街镇、十五级镇等10个陵墓所在乡镇政府分管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PPT介绍了案情,对依法调取的部分文物单位现场污染和破坏照片进行了展示,阐述了行政机关职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阐明了对保护文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
经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该院向与会乡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职,加强对属地文物的保护、修缮和管理工作。
下一步,献县检察院将以本次听证会为契机,牢固树立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做实做好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献县检察新媒体 @张学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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