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养镇关于开展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专项整治的通告
勐养镇关于开展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日起,景洪市公安局勐养派出所将联合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非标车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清单,这类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如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标车辆依法不能登记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请车主自行报废或置换符合标准的车辆。
(二)未悬挂号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整治措施
(一)严查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逆行、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加装遮阳伞(棚)、故意遮挡号牌、“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清单的非标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查扣、依法处罚。
(三)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对拒不遵守规定,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做到“有牌证、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不酒驾、不乱停、不加篷”,共创勐养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景洪市公安局勐养派出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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