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员工禁摩,越界了!
近日,某公司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该公司发布规定,如果有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来说,只要依法佩戴了“一盔一带”,不在禁摩区域驾驶,骑摩托不应该受到限制。交管部门认定合法、合规的事情,企业越俎代庖地喊停,已然越界。
通知的出台有没有考虑到员工的通勤困难?不分场合地禁摩,企业干涉到员工的个人生活,忽略了员工的个体差异和生活环境,既没有法理又不得人心。而将骑摩托与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更是涉嫌违反劳动法。企业的“家规”已经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重视安全,值得鼓励,但方式要合理、合法,更人性化。与其一刀切,不如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增设通勤班车、提供交通补贴,鼓励员工安全出行。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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