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的公告
沽源县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的公告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人类文化遗物。
沽源县博物馆
关于征集文物的公告
沽源县博物馆(新馆)位于县城南环路北侧综合文化展馆A座一层,目前正在内部装修。布展在即,为切实丰富博物馆内涵、传承沽源历史文脉、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征集文化艺术品,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时代
(一)地域范围:沽源县域及周边区县。
(二)时代范围:石器时代至民国时期。
二、征集对象
(一)石器:旧石器、新石器时代石制工具、器物。
(二)玉器:历代玉器、珍珠、水晶、玛瑙、珊瑚、青金石等宝石类。
(三)陶器:古代陶器,包括陶俑、泥塑、陶范、陶罐、紫砂等。
(四)瓷器:历代名窑瓷器、窑具等。
(五)铜器:历代礼器、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造像、兵器等。
(六)铁器:古代生活生产用铁器、铁制武器等。
(七)其它金属器:铜、铁器之外的金属器,如金、银、锡器等。
(八)牙骨器:甲骨、象牙、牛角、犀角、玳瑁等。
(九)砖瓦:古代建筑砖瓦、墓砖、画像砖等。
(十)石刻:碑碣、墓志、造像、经幢、画像石、石雕等。
(十一)织绣品:丝织、棉织、毛织、刺绣、服装及各种绣品。
(十二)符牌印章:金、银、铜、铁、石、牙、玉、瓷、木印章和玺印、封泥、符牌等。
(十三)书画:绘画、书法、写经、版画、年画、名人手迹等。
(十四)文房用具:笔、墨、纸、砚、等。
(十五)货币:布币、刀币、铜钱、铜元、镍币、银币、纸币、钱范、钞版等。
(十六)碑贴拓本:金石拓片、法帖等。
(十七)古籍善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精印本、红印本、蓝印本等。
(十八)文献契约:古旧档案、文书、契约、诰命、圣旨、奏章、书札、稿件等。
(十九)名人烈士遗物:手稿、信札、电报、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
(二十)文件:重要文件原件或早期早期翻印件。
(二十一)牌匾:招牌、匾额等。
(二十二)票证:户籍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二十三)工具:各种农业用具、工业用具、生活用具、特殊用途的用具、工具等。
(二十四)建筑构件:门、窗格、雕花板、石柱础、砖雕等。
(二十五)武器:历代兵器。
(二十六)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物品。
三、征集原则和方法
(一)移交。国家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与沽源县相关的文化艺术品,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移交。
(二)捐赠。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的文化艺术品无偿捐赠给博物馆。博物馆在接受捐赠后,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
(三)收购。由专家及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或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政府出资进行征购。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开始征集,截至2024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沽源县博物馆(平定堡镇桥东大街68号,东围子信用社后院)
联系人:李东篱158//3133//1960
张国清150//3138//1961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提供相关线索。
来源:沽源县博物馆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