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开展文物看管人员文物 安全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野外文物看管人员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10月18日上午,县文旅局(文物局)组织开展文物看管人员文物安全业务培训。
培训主要以《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文旅局(文物局)负责人对野外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进行讲解,同时对加强基层一线文物保护力量建设作部署安排。并与各文物看管人员逐一签订了《野外文物看管人员目标责任书》,要求其按照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文物看管工作。
培训结束后,各看护人员一致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县文旅局(文物局)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不仅把野外文物保护工作当成工作,更是一份责任。(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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