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阳泉市文物工作实现新突破
开拓创新
文物工作实现新突破
保护从来不是一句口号,我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的嘱托,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做好文物工作。
推动全市31处文物提档升级。去年以来,市文旅局(市文物局)提早谋划、积极开展第六批省保单位申报工作,成功推选平定县上董寨寿圣寺、盂县李庄藏山祠等8处文物成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统筹各县(区)申报的市级文保单位资料,经专家审议、补充资料、报市政府批准等程序,我市于2021年11月15日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保单位12处;经专家审议,城区公布了第三批区保单位3处,郊区公布了第五批区保单位8处。至此,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11处、13处、60处,各级文保单位申报成功数量居历年新高。
在全省率先完成红色文化遗址调查工作。2020年12月全省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工作启动以来,市文旅局(市文物局)高度重视,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制定印发了《阳泉市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指导组,全市共摸排169处调查目标,经专家评审、部门会审,最终向上级推荐57处。其中,百团大战纪念馆(碑)、百团大战狮脑山战斗遗址、阳泉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七亘大捷纪念碑4处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其余拟公布的红色文化遗址正在审核中。
在全省率先出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为通过立法加强我市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工作,市文旅局(市文物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通过邀请我市部分党史教育基地和相关单位部门实地调研红色文化遗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研讨论证完善等,起草了《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市第一部历史文化领域地方性法规、省内首部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扩大了保护范围、突出了保护重点、创新了精神传承、强化了刚性约束,设立了纪念日、宣传月,有利于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推动发展的社会功能,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我市文物保护法制建设迈出了新步伐。(王景莲 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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