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有什么部门职位(在旅游局工作内容有哪些)
旅游局有什么部门职位(在旅游局工作内容有哪些)
都市文化界:旅游局根据级别可以分为县级、市级、省级(一般是旅游厅)以及旅游部(国家级现为文旅部)。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县级旅游局的主要部门与具体职责负责工作:
一)办公室
1.协助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各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2.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和公章的管理、文件收发和保密、档案、信访、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讲话稿和各类检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及会务工作。
3.协助抓好系统内党建、党务工作、政治思想工作。
4.负责机关的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保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后勤保障、计划统计等工作。
5.负责事业经费和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审计。
6.协助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干部职工的选拔、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工录用、调动、退休及劳动工资工作。
7.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及考核工作。
8.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以及干部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奖惩和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9.协助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教育,查处违纪案件。
二)公共文化股
1.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依法管理群众文化活动。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
3.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负责本县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展览活动的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调控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结构及布局。
6.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
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文艺创作生产、演出、教育、研究工作。
8.负责管理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做好全县文物保护、考古等有关工作。
9.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
三)规划发展股
1.参与制定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编制本系统产业发展规划。
2.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文化旅游交易会和宣传推介会,开展对重点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活动;指导、协调各文化旅游企业的市场开发。
3.协调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建设,协调指导全县乡村旅游、自驾游基地建设,指导实施智慧旅游及旅游信息化工作。
4.审核、会签、申报经营旅游业相关的旅行社、车队、宾馆、农家乐、娱乐场所、购物店面;负责辖区内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文化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负责本县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并参与项目管理,引导文化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6.负责文化旅游业和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开展市场营销的跟踪评估工作。
四)广电新闻出版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1.负责制定全县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责任;参与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
2.负责全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文化广播影视科技质量;负责组织验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工程和广电器材入网认证管理。
3.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承担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全县农村广播电视网的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和有线电视入网验收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业务指导;负责对有线电视系统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负责全县有关单位、个人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闭路电视节目系统、视频点播系统、有线电视网络和使用有线电视系统播放录像节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的管理。 4.负责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负责城乡电影发行网的建设、调整和平衡;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
5.制定全县新闻出版行业、文化娱乐行业、音像制品发行行业和互联网文化服务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的图书印刷、报刊出版、印刷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印刷协会、书刊发行协会等文化经营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6.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娱乐、图书、报刊出版、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美术品经营和音像制品等经营项目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许可。
7.负责全县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省星级农家乐、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及旅游购物中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申报受理工作;负责全县设立旅行社及分社的申报、登记备案工作。
五)市场管理股
1.负责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旅游市场及网吧的管理;协助开展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宣传、旅游业统计和旅游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及黄金周、小长假的信息发布工作。
3.按管理权限负责或参与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省星级农家乐、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及旅游购物中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的评定与复核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交通、游览区秩序、旅游安全、旅游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负责旅游行业人才培训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受理旅游者投诉并处理县内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受理并处理县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直接处理县内发生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和县级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
7.根据委托授权开展全县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协助市质监所开展关于旅行社理赔的投诉案件。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