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文旅局发布博物馆疫情防控细则 

时间:2021-08-10 08:55 发布于:文化频道编辑:A001  来源:大众网潍坊

一、总体要求

1.各场馆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开放工作。

2.按照“一馆一策、一馆一案”原则,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3.各场馆结合本馆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推出各类疫情科普资源,及时传播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解读本地疫情防控措施,帮助公众正确认识疫情发展态势、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内部管理

4.员工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进入场馆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落实员工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6.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办公距离保持1米以上。使用中央空调具体参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执行。

7.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工作的需要,展馆内须设立临时隔离点、医疗急救点,消毒药水、75%酒精棉球、口罩、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配备齐全。

三、开放服务

8.实行全功能区有序开放工作,重点对密闭式场所、人员易聚集场所、相关设备设施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参观。

9.做好线上和线下的开放公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参观良好氛围,提醒观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

10.观众入馆实行“验码”“测温”“登记”制度,确保入馆观众符合参观要求,观众信息可追溯。

11.落实限流措施,合理安排观众错峰参观、分批入馆,场馆日接待量按有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监控,严防人员聚集。室内活动场所有序受控开放,展厅、影音室、演示和宣教场所、文创商品销售区室内区域,工作人员和观众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12.讲解员讲解与观众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鼓励公众号、小程序、二维码等数字化导览程序的推广使用。

13.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发热、干咳、咽痛、胸闷、乏力等)的观众,拒绝进入场所并劝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14.场馆等候区或室内场馆出现人员集聚、间距少于1米时,应加强引导,及时劝离。

15.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当地疫情防控、公安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不佩戴口罩等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观众,禁止入馆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处置。

四、公共卫生

16.观众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展厅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并放置“已消毒”告示。为观众免费提供使用的语音导览、轮椅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17.展厅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标本)、作品、展品的损坏。

18.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馆内环境整洁。同时,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19.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五、应急措施

20.各场馆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馆内各部门按分工承担相应疫情防控责任。

21.各场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可查可溯。

22.各场馆建立报告制度,针对不同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虚报、不迟报。

23.各场馆按照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细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对馆内员工进行广泛宣传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24.各场馆落实善后处置措施,发生疫情防控应急事件后,确保相关人员信息可追溯。

25.各场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日常防控,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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