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傍晚,浦江县建设局施工人员在县城和平南路改造工程施工中发现了一块石碑。经初步考证,内容为明朝崇祯四年(1631)巡按浙江监察御史致金华府浦江县知县吴瓒的“治吏禁约”。清洗以后的禁约石碑虽然有些破损,但“征收钱粮不许加羡……”“买办俱用平价若妄取民物……”“各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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