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开展“除险保安”文物安全联合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除险保安”统一部署,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2]5号)相关要求,为加强我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现“遏重大、降较大、保平安”目标,3月8日,由余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余姚市文广旅体局文物科、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了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消防安全检查,共计出动9人次,检查文保单位1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处,立即整改2处。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政治部旧址、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旧址、浙东行政公署及教导大队旧址、浙东银行和新浙东报社旧址、浙东敌后各界临时代表会议旧址、浙东敌后各界临时代表会议旧址、舜江楼、王守仁故居、朱舜水纪念堂、阳明先生讲学处,重点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消防安全、电气线路、消防器材和水源、文物建筑内外摆放易燃易爆物(柴堆、液化气瓶罐等),节能灯泡、供灯(燃灯)、大功率电器使用及微型消防站配置、安全台账、视频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发现2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文保单位和博物馆负责人立即整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有效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积极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郑蕾/文 梅赞/摄 余姚文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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