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部门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市文物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追回两件珍贵文物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打击文物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联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追回两件珍贵文物。
12月13日,经多次深入调查及做村民思想工作,合浦县文旅局联合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成功从公馆镇追回一面铜鼓,并移交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保存,经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
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在涠洲分局的支持下,开展文物追缴工作,对村民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做思想工作,说服村民上交一门涠洲岛海域出水铜炮,于12月25日移交给市博物馆。该铜炮初步认定属珍贵文物,下一步将向区厅申请派专家对其进行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以,群众发现有出土、出水文物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者文物部门报告,不得私自发掘、收藏甚至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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