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使文物根脉永存
巍峨的古长城见证了宁夏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是宁夏人记忆里独特的风景。近日,为加强宁夏长城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自治区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用立法的方式守住长城在人们心中最原始的样貌。
在漫长的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留下了数不清的文化瑰宝,为我们打开了与历史对话的一扇门。长城、古建筑、石刻……这些“重量级”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文化价值,但保护起来也十分困难。去年疫情好转,八达岭长城恢复开放第一天就有人在墙体上刻字。如此种种不文明的行为不光在文物的身体上留下伤痕,也在我们心里留下了遗憾。因为这些文物一旦遭到破坏,即使再高超的修复技术,也难以恢复到原汁原味。
面对文物受到的安全威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成为遏制“文物之殇”的有效手段。一政之举,一令之施,合乎其德智力者存,违于其德智力者废。在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同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开创性地出台体现本地区文物资源鲜明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让文物在当地的根脉永存。这不仅需要地方在前期的法律法规制定上认真负责、仔细斟酌,也需要在后期的执行贯彻中执法如山、令不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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