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开展“非遗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 

时间:2020-12-10 14:35 发布于:遗产频道编辑:A001  来源:广陵区文旅局

12月9日下午,广陵区文旅局组织开展《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学习》专题讲座。

特邀扬州非遗专家管世俊老师主讲。管老师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题,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特点、保护的指导方针与原则、调查制度、名录制度、传承传播制度、保护的主要方式六个方面对《非遗条例》进行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讲解,既有较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又有一定的针对性、指导性。广陵区文旅局非遗科、文化馆、各乡镇街道文化条线工作人员、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市级项目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扬州市于2018年11月颁布《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全面提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水平,广陵区文旅局充分发挥文化行政部门主导作用,从今年12月份起,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文化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遗条例》宣传活动,集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据了解,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扬州世代相传并被公认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扬州古街巷传说等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扬州剪纸、扬州玉雕、古琴艺术、扬州民歌、扬剧、杖头木偶戏、扬州清曲、扬州评话等。

“《非遗条例》的出台对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以及文化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步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广陵作为扬州主城区,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我们将结合《非遗条例》的出台,对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未来五年规划进行完善,特别是对保护机制进行调整,使其更加符合法规要求,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非遗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广陵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