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派出所向绍兴博物馆移交百余件文物
12月2日上午,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北海派出所向绍兴博物馆移交执法查获的文物共计123件。
这批文物的时代从春秋战国开始一直到中华民国时期,种类有陶器、瓷器、玉石器、青铜器、铜镜、钱币和纪年砖等,其中:战国透雕双龙双凤纹玉玦、战国蟠龙吻鹰纹玉佩、战国双龙纹玉佩、战国虎形玉觽、东汉对置式神兽纹铜镜、南朝青釉瓷博山炉、北宋莲瓣纹青釉瓷直腹罐等均为珍贵文物。另外,东晋“永和九年”纪年砖与王羲之写《兰亭序》同年,也很有资料价值。这些文物对充实博物馆藏品和陈列展览同样具有一定意义。
近年来,越城区公安部门加大了文物保护和执法力度,查获多起盗挖古墓葬、非法交易文物等案件,依法处理了一些危害文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次移交的文物就是在这些案件中被查扣没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章第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绍兴博物馆受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绍兴市文物局)指定,经绍兴市文物鉴定小组鉴定,在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监证下,依法接收北海派出所移交的执法没收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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