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需要流量,更要有文化 

时间:2020-04-29 08:34 发布于:评论频道编辑:A001  来源:中国都市文化界网

沧州晚报

梁言品

“打工是不可能的啦,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36岁男子周某因盗窃被捕4次入狱,最近却因为这句话变成了网红。

在周某出狱后,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希望与其签约,更有传言说四川某影视公司想以1500万元天价年薪将其收入麾下。

一时间,网红经济背后的流量追逐再次引发业界思考。

热度产生流量,流量产生价值,这是网红经济的“生财”逻辑。周某说,对于出狱后的生活,他早有安排,但网络平台似乎并不想放过他。在一众网络公司的追逐之下,周某被捧为“网红”。

因为“不想打工”这么一句话登上热搜,从而被网络平台追捧,周某都觉得自己“红”得有些莫名其妙。这样的“流量潜质”让他不知所措,被恶意消费也让他对出狱后的生活感到无所适从。

一些直播平台炒作“不打工”这样的烂梗,传播“坐享其成”的扭曲观念,贻害无穷。这样的“网红”,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热度,更应该凉一凉。

不是什么热点都能蹭,不是什么流量都能追。疫情期间,就有人推出“新型冠状病毒仿妆”,把伤害当作娱乐,让很多人反感。将灾难娱乐化、将行为低俗化、将价值扭曲化,纵然能抓住“眼球”,也会被社会主流价值唾弃。

自媒体时代,“网红”经济兴起,本无可厚非,但为了“红”,为了火,为了利益突破底线、毁坏“三观”,就是在作恶。对此,人们应该警醒、警惕,并给予警示。

“网红”需要流量,更要有文化。近年来,不少“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文化人被追捧为“网红”,传递知识、见识与才识,是有品位、有格调、有价值的典范。

在铁打的网络、流水的“网红”之间,在流量与变现之间,那些得以存留下来的、被记住的,不是商业能力,而是文化魅力。守正创新、身正行直、怀珠抱玉,以文化“赋能”,“网红”才会变为“常红”。

都市文化界 Dswhj.com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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