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养老院不再需民政部门审批 尚未完成审批应终止 

时间:2019-01-06 13:39 发布于:公益频道编辑:A001  来源:中国都市文化界网

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开办养老院将不再需要民政部门审批。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同时向民政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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